本文转自:十堰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汪令鹏报道:3月以来,郧西县纪委监委根据出台的《纪检监察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涵盖纪检监察干部基本情况,婚姻情况,持有护照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该县纪委监委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如实向组织亮家底,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新兵,认真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既是对组织忠诚,也是对个人负责。”该县纪委监委干部唐东宇说。
“是否如实向组织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绝不是无关痛痒的小问题,而是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该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陈迪彬说。
“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是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组织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忠诚于党的具体表现。下一步,我们将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对不及时、不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