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李剑桥)“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民生无小事,近年来,窨井盖破损、窨井盖被盗、窨井坠人事件的频频发生,让我们的目光聚焦到了这个小小的窨井盖身上。”郧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翁茂进说。
为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回应人民群众呼声,贯彻落实好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近日,郧西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就城区窨井盖安全状况开展了走访调查。
经调查发现了城关镇郧安路桥头某处人行道窨井盖完全损毁、发展大道某山庄路口人行道上一处污水井盖严重破损、上津路某幼儿园路口一处窨井盖破损等情况。这些井盖的破损,对行人通行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2月2日,就调查发现的窨井盖安全问题,郧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对井盖治理的监管职责,对上述破损的窨井盖及时进行修复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井盖安全隐患。
该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带领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问题井盖进行了维修和更换,并邀请检察官现场监督。该单位负责人表示,会主动承担窨井盖保护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检查巡查机制,加快巡查频次,切实消除脚下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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