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年度乡村教师奖励基金奖励对象情况公示
根据湖北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年乡村教师奖励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乡村教师奖励基金奖励对象与范围为:获得国家或省级教育、人事部门表彰的优秀乡村教师(含优秀教育工作者);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0年且成绩突出的基层一线乡村教师(含退休时间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教师),学校行政人员原则上不纳入奖励基金范围。经教师本人申请、基层学校初审,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审核推荐,县教育局决定对土门镇初级中学李凤召等23名教师作为拟奖励对象予以上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年11月24日—年11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以便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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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jyjr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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