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十堰大学生资助政策已出炉,申请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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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的大学生们注意啦~

今年我市大学生资助政策基本确定

部分县市区还制定了

本辖区的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

可以惠及更多贫困生

赶紧看看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据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本月底将办理年湖北生源地助学贷款。

续贷学生(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7月24日—8月10日(双休日除外);

新贷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及在校生):8月13日—9月3日(双休日除外)。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且不低于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且不低于元。

年限:

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应优先支持:

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经济困难家庭;

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贫困大学新生可申请路费补助

入学前,我省贫困大学新生可申请路费补助。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学生即可向高中毕业学校或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

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每人元,省外院校每人元。资助对象为参加年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同等困难条件的,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等。

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还介绍,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大学新生,还可申请“泛海助学行动”,享受每人0元资助金,具体申请办法近期将公布。

入学后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入学后,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元。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于每年9月向所就读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各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减免学费,具体办法由高校制定。各高校还将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有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申请助学贷款不收取任何费用

昨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就往年申请助学贷款过程中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声明。

首先,一切声称交钱就可以通过“暗箱操作”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金的,肯定是骗局。

其次,所有考上大学的新生都会收到高校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里面详细介绍了各项资助政策资助对象、申请程序、资助标准,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按照要求自主准备材料到学校申请,不用委托任何人办理。

所有资助项目申请审批过程都是公开、透明的,不存在暗箱操作。

所有资助项目学校及其它任何机构、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特别提醒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被电话、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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