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到派出所办事,结果被查了个正着。
3月11日10时许,郧西县安家派出所工作人员在户籍大厅工作时,一男子前来办理户籍业务。该男子一靠近户籍前台,一股酒味就迎面袭来。辅警董春玉、徐丽在和男子交谈中,确认酒味是从其身上传来,通过身份信息显示该男子为该乡田坑村村民,猜测男子可能酒后驾驶机动车前来办理业务,二人立即向值班民警报告此事。
待该男子办理完业务后,民警李杲明上前与其交谈:“老乡,我闻你一身酒味,早上喝了点儿?”男子说:“早上是喝了点儿,天气冷喝了暖和。”民警说:“你住那儿啊?”“我住在田坑村,早上喝完酒就来了。”“你早上怎么来的啊?”“我骑摩托车来的。”“你喝完酒还骑摩托车?”“对啊,不然路太远了。”民警被男子随意的口吻给气笑了,遂对男子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仪显示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1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当场受案调查,男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记者罗伟通讯员周文博编发: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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