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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温馨提示
我市对应检未检人员
实行健康码“弹窗”提醒
为做好全社会核酸检测工作,按照省指挥部《关于建立全省城区居民核酸应检未检健康码弹窗提醒机制的通知》(鄂防指发〔〕37号)文件要求,现对健康码“弹窗”提醒机制提示如下:
自年8月15日零时起,对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郧阳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地超过24小时未检测核酸的居民,实行应检未检健康码“弹窗”提醒;对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武当山特区六地超过5天未检测核酸的居民,实行应检未检健康码“弹窗”提醒。
所有未按要求开展应检尽检的人员,健康码亮码会收到“弹窗”提醒,及时核酸采样后1天内不再“弹窗”。
我市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健康码“弹窗”需求和时限。请广大市民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科学佩戴口罩,为十堰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原标题:《收到健康码“弹窗”提醒,请及时核酸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