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卫健委最新提示事关健康码

温馨提示:

我市对应检未检人员

实行健康码“弹窗”提醒

为做好全社会核酸检测工作,按照省指挥部《关于建立全省城区居民核酸应检未检健康码弹窗提醒机制的通知》(鄂防指发〔〕37号)文件要求,现对健康码“弹窗”提醒机制提示如下:

自年8月15日0时起,对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郧阳区、经济开发区四地超过24小时未检测核酸的居民,实行应检未检健康码“弹窗”提醒;对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武当山特区六地超过5天未检测核酸的居民,实行应检未检健康码“弹窗”提醒。

所有未按要求开展应检尽检的人员,健康码亮码会收到“弹窗”提醒,及时核酸采样后1天内不再“弹窗”。

我市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健康码“弹窗”需求和时限。请广大市民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科学佩戴口罩,为十堰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来源:十堰市卫健委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jj/252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