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十堰2月25日电(通讯员李剑桥余硕)男子以虚假身份向他人借款,并将债主拉黑删除拒不偿还欠款。日前,经湖北省郧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严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严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年,郧西县土门镇人谢某到广东打工,认识了同厂上班的“翁某”。二人熟悉后,“翁某”以做二手车交易生意为由,邀谢某合伙投资并向谢某借钱,称挣到钱将按约定的利益分配。谢某信以为真,不到一年的时间,“翁某”向谢某借钱六十余笔,用于赌博、日常开支及借贷给他人。除部分已偿还外,尚余17万余元未偿还。
后谢某多次向“翁某”索要借款,“翁某”一直找理由推脱,直至年9月“翁某”给谢某出具一张借条,并附上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此后便再无任何还款行为。年4月,谢某发现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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