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直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管理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年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工作,为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公开选调公务员13名、公开遴选公务员27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公务员
1.报名范围
我省或中央驻陕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者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担任与选调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在任用(聘用)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遴选公务员
1.报名范围
(1)全省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全省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省垂直管理系统、中央机关驻陕直属系统的公务员符合上述范围和有关规定的也可报名。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并满足公务员录用相关服务年限规定;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通过公开招考被录用,当次招考公告或所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聘事业人员
1.报名范围
全省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含乡科级副职)或八级、九级职员(含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公务员聘用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或转任、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可以重叠计算);在部队服役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2.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现任职务职级等,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
3.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考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用人部门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
5.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二、公开选调遴选及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审批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下载公告附件1《报名推荐表》,在网上报名前办结组织推荐手续。报名时间为9月15日8:00-9月17日17:00。步骤如下:
(1)本次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也可登录陕西党建网、省政府门户网招考招录专栏,点击“省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年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公开选聘事业人员”专题所设链接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选报职位。
(3)报考者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4)报考者上传《报名推荐表》扫描件(报考者若参与“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相关专项工作,在报名期间无法办结组织推荐手续的,可上传报考者本人签字的相关情况说明,先予注册报名,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再予提供《报名推荐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期间实时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15日8:00-9月17日19:00。
3.报名确认。报名时段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者可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报考职位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报考者将不能更改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9月15日8:00-9月17日23:00,报名费为人民币50元整。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选调遴选及选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未达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选调遴选及选聘人数,其中,对选调遴选及选聘人数只有1名的职位或缩减后仍达不到2:1的职位予以取消。9月18日将在陕西党建网、省政府门户网招考招录专栏上公布缩减和取消的职位,对选报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予以退还报名费。
(二)公共科目笔试
1.打印准考证。笔试前三天,报名人员须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名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的必须凭证。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分。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年10月10日上午9:00-12:00,在西安设置考点,考点地址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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