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9月16日郧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卢某君等5名被告人的涉恶案件▼点击查看详情▼大快人心!"恶人帮"受审!昨日,大快人心的消息再传来这5个恶人,被判刑了!
郧西县人民法院
对卢某君等5人涉恶案一审宣判
9月25日下午,郧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卢某君等五人涉恶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审理查明,年3月至年2月,被告人王某、卢某君纠集被告人陈某,被告人杨某冰、卢某君纠集被告人陈某及刘某(另案处理)、代某宏(另案处理)、王某(另案处理)、左某启(另案处理),为强行索要债务在十堰市城区、丹江口市城区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行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卢某君、杨某冰、陈某甲、陈某乙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软暴力手段,为强行索取债务在十堰市城区、丹江口市城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被告人王某、卢某君、杨某冰在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属于纠集者。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知道与他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是为了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按照纠集者的组织、策划,积极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属于恶势力成员。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卢某君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元。
二、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元。
三、被告人杨某冰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四、被告人陈某甲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五、被告人陈某乙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
无恶治乱、无乱强基
为了天朗气清、河清海晏
十堰扫黑除恶
定将利剑高悬,所向披靡!
广电特选
这个恶人昨日被枪毙了!
刚刚!国家发布好消息!
全城扩散!这件事十堰人抓紧办!事关出行!
紧急提醒!十堰这两处交通管制!最长8个月!
业务合作:新闻十堰广电全媒体记者/金勤汪汉体通讯员/常靖编辑/郑旭宴责编/全欣终审/杜树人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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